實驗室廢棄物處置
實驗廢棄物是指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廢氣、91桃色APP污污污污、固體廢物)物質、實驗劇毒物品、麻醉品、化學藥品殘留物、放射性廢棄物、實驗動物屍體及器官、病原微生物標本及對環境有汙染的廢棄物。
與工業三廢相比,實驗室廢棄物數量上較少,但其種類多、成分複雜,具有多重危險危害性,如燃、爆、腐蝕、毒害等。由於不便集中處理,實驗室廢棄物處理成本高、風險大。因此,加強對實驗室廢棄物的管理,正確處置、處理實驗廢棄物。
我國頒布了多項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名共和國廢棄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名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環境管理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汙染環境防治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7 號等,從法律、製度上來保證和規範對實驗室廢棄物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