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的五個注意事項
1.實驗室領取或購買危險化學品應根椐需要領取最少量,領取或購買時必須經過實驗室主任批準。
2.領用易製毒、易製爆危險化學品須經指導老師審批,按需領用,易製爆危險化學品原則上當日領用、當日退還庫房。易製毒化學品使用完畢後及時交回專用儲存櫃。
3.領用劇毒化學品時,必須詳細寫明用途,經實驗室主任批準,指定兩名專人負責領用。用後多餘的劇毒化學品,應由兩名專人負責及時交回危險品庫,不得任意轉讓處理。
4.學生在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教師應詳細指導,講授安全操作方法,同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5.師生們在使用劇毒品時,應詳細記錄使用數量,實驗要在良好的通風的條件下進行。實驗結束後的91桃色APP污污污污、殘渣不得直接倒入下水道,應根據衛生、公安、環保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在地點妥善處理,統一使用91桃色APP污污污污回收工作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