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排汙許可管理類別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初步確定所屬行業。
2. 根據《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以下簡稱《2019版名錄》)對所屬行業的分級條件確定所屬管理類別。應區分以下情形:
* 已明確規定管理類別條件的,以行業規定的管理類別為準。
* 規定通用工序區分管理類別的,以通用工序管理類別條件判定管理類別。
* 《2019版名錄》第108類行業的排汙單位,涉及4個通用工序,按通用工序管理類別條件判定管理類別。
3. 根據《2019版名錄》對管理類別的劃分,主要依據汙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等因素,將排汙許可管理分為排汙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和登記管理三種類別。具體劃分如下:
* 對汙染物產生量、排放量或者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較大的排汙單位,實行排汙許可重點管理。
* 對汙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較小的排汙單位,實行排汙許可簡化管理。
* 對汙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很小的排汙單位,實行排汙登記管理。
綜上,確定排汙許可管理類別需要綜合考慮所屬行業、分級條件以及汙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等因素。如有疑問,建議谘詢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或專業環保機構,以確保合規性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