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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1383-2024 實驗室危化品試劑使用與存儲規範全解-廣州市91桃色下载大全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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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1383-2024 實驗室危化品試劑使用與存儲規範全解

DB12/T 1383-2024《實驗室危險化學品試劑使用及儲存規範》是天津市的一項地方標準,以下是對該規範的全麵解析:

一、規範製定的背景與目的

該規範由天津市應急管理局提出並歸口,由天津市德安聖保安全衛生評價監測有限公司和天津渤海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勞動衛生研究所起草。其主要目的是規定實驗室危險化學品試劑使用及儲存的安全要求,以保障實驗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環境汙染和事故發生。

二、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化工、危險化學品、醫藥企業及工貿行業企業實驗室危險化學品試劑的使用及儲存管理。同時,醫療衛生機構、檢驗檢疫機構、學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的實驗室危險化學品試劑的使用及儲存管理也可參照本規範執行。

三、主要術語和定義

  1. 實驗室危險化學品試劑:在實驗室中用來分離、分析各種物質及製備預定化學物質的較純的化學品或其混配物,且被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固體(單一包裝單位不大於25kg)、液體(單一包裝單位不大於25L)和氣體化學試劑。
  2.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SDS):化學品的供應商向下遊用戶、公共機構、服務機構和其他涉及該化學品的相關方傳遞化學品基本危害信息(包括理化參數、危害特性、運輸、操作處置、儲存和應急處理方法)的一種載體。
  3. 危險化學品試劑儲存櫃:用於儲存危險化學品試劑的櫃體。

四、主要內容與要求

1. 采購要求

  • 危險化學品試劑使用單位應從具有合法資質的生產、經營單位采購危險化學品試劑。
  • 被列入國家管控範圍的危險化學品試劑,應滿足國家相關監管部門的安全要求。
  • 采購危險化學品試劑時,應保存采購記錄,並向供應商索取最新版本的符合GB/T16483的中文版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SDS),安全技術說明書應在使用和儲存場所妥善存放,方便使用人員查看。

2. 安全管理製度

危險化學品試劑使用單位應製定危險化學品試劑使用及儲存安全管理製度,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 崗位安全責任製度;
  • 危險化學品試劑采購、儲存、運輸、發放、使用和廢棄的管理製度;
  • 危險化學品試劑使用、儲存場所的安全檢查製度;
  • 爆炸性、劇毒、易製爆、易製毒危險化學品試劑的特殊管理製度;
  • 危險化學品試劑安全使用的教育和培訓製度;
  • 危險化學品試劑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應急管理製度;
  • 應急物資的配備與使用製度;
  • 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管理製度;
  • 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製度。

3. 安全操作規程

危險化學品試劑使用單位應製定使用(含取用、搬運等環節)危險化學品試劑的安全操作規程,至少每三年對安全操作規程內容進行一次評審更新,保持其適用性。

4. 人員管理

  • 危險化學品試劑使用單位應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危險化學品試劑的安全管理工作。
  • 從事危險化學品試劑管理及作業的人員應接受危險化學品試劑安全使用和事故緊急處置能力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

5. 風險辨識與評估

危險化學品試劑使用單位應對危險化學品試劑使用及儲存場所進行風險辨識、風險評估,並製定風險控製措施。

6. 儲存要求

  • 危險化學品試劑使用單位應根據危險化學品試劑的特性、防火要求及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的要求選擇儲存設施,危險化學品試劑的儲存配存應符合相關要求。
  • 危險化學品試劑應存放在專用儲存櫃或儲存場所,每班作業結束後應及時將危險化學品試劑放回其存放位置。

7. 安全標誌

使用和儲存場所應設置明顯的安全標誌,標誌應保持清晰、完整,包括:

  • 符合GB13690規定的化學品危險性質的警示標簽;
  • 符合GB13495.1、GB15630規定的消防安全標誌;
  • 符合GB2894規定的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永久性安全標誌。

8. 應急救援預案

危險化學品試劑使用單位應根據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試劑可能造成的事故類型編製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培訓、演練、記錄。

五、實施與監督

該規範自2025年3月1日起實施,由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執行。對於違反該規範的行為,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綜上所述,DB12/T 1383-2024《實驗室危險化學品試劑使用及儲存規範》為實驗室危險化學品試劑的安全使用和儲存提供了全麵的指導和要求,有助於提升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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